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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区招聘教师中小学6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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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4月21日,2023年台州教师招聘-黄岩区招聘教师中小学60人公告,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9时— 5月10日17时。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黄岩教育教学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6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报考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2023年台州市黄岩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招聘信息发布如下:

  黄岩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局信息平台(http://www.zjhy.gov.cn/col/col1621886/index.html)

  以上为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发布平台,敬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户籍不限。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技能等条件,具体资格条件以附件1《岗位一览表》为准。

  6.与报考岗位之间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所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

  7.其他说明

  (1)已被黄岩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签约聘用的人员(含黄岩区教育局下属中小学校优秀教师公开招聘时已签约人员、全科定向培养教师)不能报考。已与黄岩区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签约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就业协议明确可以通过补偿金形式解约的,可以报考。

  (2)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黄岩区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提供编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现役军人、黄岩区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截至2023年5月8日)、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原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面向2021、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2021年、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2.往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须与其教师资格证书种类及任教学科相一致。如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书上任教学科不一致,以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为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则要求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与相应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

  3.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师范类毕业生如所学专业无相应报考岗位的,可任选一个符合学历或教师资格要求的岗位报考。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并现场确认的形式,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9时— 5月10日17时。

  应聘人员使用手机微信扫码添加公众号“黄岩教师招聘考试系统”(二维码见附件2),点击“在线报名”进入小程序“黄岩教育公开招聘在线报名”,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进行报名。网络报名完成后,应聘人员下载打印《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管至现场确认结束。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8日9时— 5月10 日17时。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确认提交后,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到报名截止时间前,请及时关注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根据审核未通过意见,可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准确地修正完善报名信息后再次报名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初审。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5月11日至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现场确认的人员应提供:

  1.《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合格证书+相应等级普通话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需提供网页截图打印稿)、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师范类身份证明,但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3年1月1日前的留学人员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的,可视同为国内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条件岗位,现场确认时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但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获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除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赴台陆生按大陆高校毕业生有关要求办理;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供的已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和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报考人员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条件不相符,现场确认不合格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考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四)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5月15日8:30— 17:00。

  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指定的发布平台(黄岩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局信息平台)上的相关通知信息。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规定,每一科目考试费为50元(两科目考试费为10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凭手机收到的短信缴款单号,通过浙江政务服务APP平台(浙里办)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pay.zjzwfw.gov.cn)完成缴费。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如符合报考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请务必在2023年 5月 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到黄岩区教育局人事科(区政府行政大楼1611室)改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现场确认且已缴费的报考人员登录网络黄岩教师招聘考试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5月15日9时— 5月20日9时.

  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指定的发布平台(黄岩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局信息平台)上的相关通知信息。

  三、招聘办法

  (一)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计划4人及以上(含4人),笔试开考比例为1:2,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中小学语文、数学教师B、C岗位(岗位序号03、04,06、07),招聘计划数在B、C两个岗位内调剂使用。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将在指定发布平台(黄岩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局信息平台)上及时公布。

  (二)考试办法

  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得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5 月20 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指定的发布平台(黄岩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局信息平台)上的相关通知信息。

  笔试地点:黄岩区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南校区内(黄岩区朱砂街151号)。

  笔试科目:《学科专业知识》(占85%)和《教育基础知识》(占15%),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招聘计划数1人(岗位数有调整的,以调整后的岗位数为准,下同)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数2-3人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数4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确定面试对象时,如遇最低取分相同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形式:中小学体育岗位面试形式为技能测试(占70%)和模拟上课(占30%);其他岗位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指定的发布平台(黄岩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局信息平台)上相关通知信息。

  (三)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在面试合格对象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体检、考察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考录的体检、考察标准进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3.体检、考察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指定的发布平台(黄岩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局信息平台)上相关通知信息。

  (四)公示、择岗和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员(即体检、考察合格者)在黄岩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局信息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

  2.择岗: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

  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自主选择岗位,未按时参加择岗的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具体岗位在面试之前公布,请及时关注指定的发布平台(黄岩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局信息平台)上相关通知信息。

  3.聘用: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正式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区外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需在择岗后一个月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递补办法

  本次招聘面试前48小时如报考人员书面提出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前如书面提出放弃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若出现报考人员未书面放弃面试、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因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被取消聘用资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审批文件签发)之后放弃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1.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要求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岗位一览表》中注明学科(类)的,指该大类涵盖的所有二级学科或四级专业名称的专业均可。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名称应与之相同或相符,对于未列入参照目录的专业是否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经审核认定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可接受应聘。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用于报名的学历证书须取得学历认证,招聘要求所列的专业指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岗位要求的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均相对应。

  2.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23年5月8日(本公告或《岗位一览表》中有专门说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3.参加现场确认、笔试、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的社会保障卡、驾驶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4.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对伪造相关材料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现场确认、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5.本次招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招聘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未尽事宜,由黄岩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科室:黄岩区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576-84121155。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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