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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工作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后,择优聘用。
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9日下午17:00止。应聘者须如实填写附件1《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并在截止日期前发送到ohcgzf@163.com邮箱。(工作日联系电话:0577-88581789)
资格审查: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并通知入围人员携带个人相关证件资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和工作安排另行确定。
3、面试:面试采取 多对一 面谈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待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考察:按照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列入考察人员如实填写附件2《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人员录用审批表》,征求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意见(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考察合格后确定为聘用人选。如出现考察不合格则按排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5、聘用: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通知录用后一个月内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6、其他: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四、工作待遇
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按照温州市瓯海区编外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聘用后签订不低于1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聘用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聘。
2、本公告由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3、应聘咨询电话:0577-88581789
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