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单位业务发展需要,长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岗位要求
岗位 |
名额 |
性别 |
学历 |
可报专业 |
其他条件 |
疾病预防控制 |
2 |
男女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预防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公共卫生管理、健康管理、数字媒体技术、汉语言文学、新闻学 |
长兴县户籍,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年07月17日以后出生) |
驾驶员 |
1 |
男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长兴县户籍,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07月17日以后出生); 持C1驾驶证,有3年以上驾驶员工作经验; 无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能适应出差、夜间值班,应急情况能随时出车。 |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线下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7月31日下午5点整,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疾病预防控制岗
报名地点:长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05办公室(龙山街道双拥路87号)
联系人:熊女士,0572-6228202。
2.驾驶员岗
报名地点:长兴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大队人事科(龙山街道双拥路87号)
联系人:王先生,0572-6026379
(三)报名材料
1.疾病预防控制岗
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电子照片1张,报名表1份(网上自行下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书PDF版1份。
2.驾驶员岗
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报名表一份(网上自行下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中心将电话告知面试时间与地点。
(五)考试
1.疾病预防控制岗
报名人员超过12人时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报名人员不足12人时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驾驶员岗
考试形式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为专业知识内容的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1.疾病预防控制岗
考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或面试成绩(仅采取面试形式考试),再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并列,另加测试题。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录用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2.驾驶员岗
考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拟录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并列,另加测试题。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七)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对象,并通过长兴人事人才网(http://zjcxrc.zjcx.gov.cn/)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后对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1.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长兴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6024358。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