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和岗位
2024年温岭市卫生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招聘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温岭市卫生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校医学卫生类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wl.gov.cn/col/col1551604/index.html)
2.温岭市卫生健康局网
(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92/index.html)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聘序号001临床职位、002医学影像诊断职位、003中医中西医结合职位、005针灸推拿职位、006麻醉职位、007预防医学职位、008卫生检验职位为普通高校招生一段线录取的202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招聘序号004护理职位为普通高校202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专业要求,具体详见附件1。
报考人员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报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4日9:00-12月14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4日9:00-12月14日17:00。
2.报名流程:
(1)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手机端“浙里办”APP,搜索“温岭智慧考务”系统,点击“考试报名”,提交注册信息。
(2)按职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选择报考职位,上传“证件照”。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一人限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请考生务必慎重对待,如实填报,尽量提前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应符合《2024年温岭市卫生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校医学卫生类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规定的笔试应聘比例要求,未达到应聘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市卫生健康局网上公布。
(二)现场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监督。
1.时间:2023年12月22日8:30—12月22日14:00。
2.地点:温岭市健康教育中心(原市卫生进修学校岙底杨路62号)。
3.办法: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2024年浙江省卫生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校医学卫生类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打印稿)或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等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港澳台、国外留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报考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专业知识》,内容为各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相关知识。
2、笔试形式:闭卷,时间90分钟。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满分为l00分,合格分为5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二)结构化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公布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6-10人的按1:2的比例)。若面试人数不足比例的,则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若笔试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计算总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50%(计算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占50%(计算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0.5+面试成绩×0.5。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位,如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笔试成绩亦相同,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排位前后。
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按各招聘职位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择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择岗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择岗的,视作放弃择岗,在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已择岗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拒绝签订,在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完成协议签订后不论何种原因出现招聘职位空缺的,均不再进行岗位调整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