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情况介绍
绍兴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原绍兴市聋哑学校)创建于1947年,是隶属于绍兴市教育局管理的全额拨款单位,是绍兴市唯一一所集小学、初中、职业高中于一体的听障类全日制寄宿制特殊教育学校。
现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编外用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二、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岗位 | 人数 | 资格条件 |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招聘条件 | ||
教学辅助 | 1 | 特殊教育类或 |
康复治疗类
以下(1982年12月9日之后出生)
2.具有特需学生教育、心理或学生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用工形式及薪酬待遇
1.编外用工统一实行劳务派遣管理,原则上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否则取消聘用。
2.学校通知劳务派遣单位为编外人员办理社保、公积金等业务。薪酬严格按照绍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原则及程序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和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面试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招考。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12月15日。报名邮箱:1095878816@qq.com。
报名材料:1、报名登记表(扫描二维码下载);2、提供以下扫描件(按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本人身份证;已毕业的,提供专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海外提供认证证书);未毕业的,提供前一学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提供认证证书);其它证明材料扫描件。
报名材料发送至学校报名邮箱,邮件名称为“姓名+联系方式”。
2.资格审核
学校组织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种资料、信息均需真实有效),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报名截止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官网公布。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不低于3:1(如低于3:1,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3.面试考核
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4.体检
(1)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具体成绩和体检名单详见学校官网公告。应聘者在体检前确认放弃的,可进行依次递补(递补到第三名仍放弃的,不再往后递补)。
(2)参加体检。应聘者根据公示的体检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报到,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按自动放弃处理,缺额不再增补。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程序。
5.考察
考察工作由学校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执行,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考察合格,进入公示程序。考察后放弃,缺额不再增补。
6.公示
拟聘用人员上报市教育局核准同意后,在绍兴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官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签约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反映的,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缺额不再增补。
7.聘用
公示结束后,应聘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持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到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取得上述证书或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目前在职人员在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前,需与前一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8.其他
(1)学校成立教师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的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5-85338080。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受过党纪校纪处分的;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报到时无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审核后发现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等,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3)其他未尽事宜由我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解释。
(4)联系方式: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0575-88651006(王老师邱老师)
绍兴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
2023年12月10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sx.sxrc.com.cn/sxrcw/webpage/page/informationdetail.html?id=a367cdaa-353d-4132-8698-a0fadc3832c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