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优秀教师力量,推进海宁市教育发展,现面向全国引进优秀教育人才。
一、引进范围: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高中各学科优秀教师10名。
二、引进学校:海宁市教育局所属5所公办普通高中。
三、引进对象
1.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
2.地市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及学科带头人。
3.辅导学生获高中五大学科省赛区一等奖及以上的优秀教练。
四、引进政策和待遇
1.有事业编制身份的在编教师,经考核录用后,按国家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正常工资年收入中级职称不低于18万元,高级职称不低于22万元。非在编教师,采用“一事一议”方法确定待遇。
2.人才引进待遇
(1)安居政策。根据人才分层分类情况给予多渠道住房保障。对顶尖人才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对正式引进的人才在海宁市首次购买商品住宅的,在购房价款50%的限额内,按上一年度全市商品住宅(公寓房)交易综合平均价,分别给予10平方米—120平方米的等价金额补贴;或分别给予为期3年每年1万—10万元的租房补贴,期满后可视情延长补贴期限至多至10年。
(2)名优教师年度奖励。按名优层次每年奖励12000—30000元,实行动态管理。
(3)职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可不受(占)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和岗位内部结构比例限制,按其具有的技术职称予以聘任。
五、应聘办法及程序
1.应聘者请将身份证、个人简历(含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各种高层次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目录及代表性成果的复印件等以电子材料方式打包,在2018年7月15日前,以“应聘海宁高中教师+姓名”为题,发送至2040698018@qq.com,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573-87215860。经初审合格后,在组织考核时再递交原件。
2.考核及录用:通过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和材料审核、面谈、考核、考察等方式确定初步招聘人选。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启事详见海宁市人才网(http://www.hnrcrs.com)。
海宁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