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招聘网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5年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4人公告。更多浙江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相关内容可查看栏目:浙江事业编人才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共招聘4名书记员,男女各两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要求身体健康,并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四)面向衢州市户籍或生源地人员,以2025年4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五)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在2025年4月11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4月11日后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6.父母、配偶、子女在拟任职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等职业的;
7.具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
8.具有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7日—4月11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材料扫描后打包发送至fyzzb123@sina.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报名材料(姓名)”。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户口本(新利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本人页);
(3)学历、学位证书;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
(6)《衢江区人民法院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表》word版并贴上电子版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衢江区人民法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以邮件方式回复至考生报名邮箱。
(三)考试
本次招聘按照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1:3的比例开考。
考试成绩折算方法:笔试及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初定于2025年4月19日进行,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邮件回复为准,请应聘人员留意邮件信息。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由区法院统一组织。笔试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入围人数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笔试成绩将在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官网进行公布。
(3)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提前20分钟到达笔试地点。
2.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对笔试合格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现场资格复审须携带以下材料(将资格复审表及复印件按顺序装订,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后,原件归还):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户口本(新利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本人页)原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衢江区人民法院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表》原件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见附件)。
3.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录入,合格标准为:听打平均每分钟至少正确输入60字符且看打平均每分钟至少正确输入50字符。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入围面试,不再递补。
4.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得入围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再相等的,需进行加试。
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及交通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核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聘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考核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人民法院工作的招聘条件。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决定的拟聘用人员信息须在衢江区人民法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不合格、放弃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可按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应聘人员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三)薪酬待遇:按照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相关规定执行。
(四)如有疑问,请咨询衢江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570-3689383,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五)除取消聘用资格的,面试合格的落聘人员纳入衢江区人民法院劳务派遣制待聘备选库,入库对象待聘资格保留至同类岗位公开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最长时间不超过一年。若衢江区人民法院需要此类劳务派遣制人员,可在备选库符合本单位用人条件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征求备选库人员意见,并经体检、考察、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