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处业务发展需要,现需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实务(辅助法律事务)、办公室文秘人员等6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2月1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四)专业要求:
要求具有全日制法学本科或其他文科类本科以上学历、有学位证书,其中全日制法学本科4人,其他全日制文科类本科2人,男女比率各50%。
二、用工方式及薪资待遇:
(一)试行编外用工管理,与上虞公证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工资待遇参照《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收入待遇的通知》(虞政办函【2019】12号文件),具体按绍兴市上虞公证处与录用人员签订的编外用工劳动合同执行。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向社会公开招聘,经面试、考察、公示后,择优录用。
1、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电子压缩包格式发送至邮箱37595868@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个人简历及其他相关证书。初审通过的通知面试,未接到通知的视为未入选。
2、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本招聘自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