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杭州市余杭区国有企业人员队伍建设,配强国有企业人力资源,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努力使国有企业在建设杭州城市新中心过程中贡献更大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15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
及咨询电话等信息详见附件《2023年杭州市余杭区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要求 40、45周岁及以下的,计算方法以此类推)。其他有关户籍、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时间截止至2023年4月10日24时。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初审、初试、综合考核、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具体由各招聘主管单位通知和组织。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同一招聘主管单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每名考生最多可报考3个不同主管单位的岗位。
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4月10日9时~2023年4月16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4月10日9时~2023年4月17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余杭区国有企业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47.94.233.208/index.html,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进行诚信确认后选择岗位报名,后续须根据岗位需要,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只报名注册,未完成信息填写或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作报名不成功)。
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及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未达到3:1的,视情况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因招聘岗位未达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另行通知有关人员改报,资格初审截止前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并查实应
聘者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计划一览表中招聘范围为“杭州市”的指杭州市户籍和生源地(部分岗位要求浙江省的,以此类推;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在符合其他报考条件时,不限户籍。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均需原件拍照或扫描上传。
3.2023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在读证明,并在 2023
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 日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和教育部(中国)
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须当地社保部门盖章)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5.报考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职称(资格)证书。
6.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岗位须提供所属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7.专业条件由各招聘单位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颁布)》等文件,并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审核。专业范围的认定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8.报考时具有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须征得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在考察阶段时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9.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初试
初试统一组织,采取AI测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形式以各招聘主管单位通知为准。根据初试排名,按不低于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选名单,审核通过人数低于1:5的岗位,按实际情况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数。初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
(四)综合考核和资格复审
综合考核包含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三个环节,分别占总成绩的30%、30%、40%,其中,笔试环节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专业测试和面试由各招聘主管单位组织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以各招聘主管单位通知为准。
专业测试和面试前,由各招聘主管单位对测试和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各招聘主管单位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试成绩也相等,以专业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专业测试成绩也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参考现行余杭区国有企业招聘有关标准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各招聘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在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人员放弃资格或不合格情况的,可根据递补人员情况,由各招聘主管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则在本岗位综合考核合格(总成绩不低于60分)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其他事项
1.报考者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或者招聘环节中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各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在附件《招考计划一览表》中查询。
2.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指定教材、不设定考试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针对此次招聘开设辅导培训班。
本招聘公告由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杭州市余杭区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docx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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