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中医医院因工作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编外人员1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医院规章制度,责任心强,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3.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1993年7月13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根据医院实际工作需要服从岗位调配;
6.已在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工作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法,由绍兴市上虞区中医医院负责招聘。
1.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10日16:00。联系电话:0575-82105626,报名者将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卫健系统编外人员招聘登记表(见附件)发至邮箱SYZYY1979@163.COM。
2.现场资格确认:时间:2023年7月13日下午14:00-16:30,地点:绍兴市上虞区中医医院(城南医院)住院部一楼学术报告会议室,现场确认时随带资料: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卫健系统编外人员招聘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另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现场资格确认为最终报名。
3.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3倍招考岗位计划数的,将根据招聘单位意见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酌情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确定后的招聘计划仍等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考试:护理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总分,面试成绩100分制,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具体工作由绍兴市上虞区中医医院负责,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5.入围名单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数,按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入围名单。
6.体检: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地点为绍兴市上虞区中医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若入围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再放弃者,则取消录用资格,在公示前,按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公示后缺额不再递补。
7.公示:经体检合格后,拟录用名单在绍兴市上虞区中医医院外网上公示5天。
8.录用: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
四、待遇:
按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录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
五、其他规定:
为维护公开招聘公正性,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卫健系统编外人员招聘登记表》。如有下列情况的作自动淘汰处理:
1.考试不能按时到达的;
2.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卫健系统编外人员招聘登记表
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卫健系统编外人员招聘登记表(1).doc
绍兴市上虞区中医医院
202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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