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应急处突岗位10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热爱公安事业,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工作能力、专业资质;
4.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一般不超过35周岁,身高175cm以上;
5.需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具有武术、排爆、突击等特殊技能或者信息技术等专业特长的人员以及退役军人、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应聘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条件,但是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签。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酒后驾驶机动车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9.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有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辅助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将《招聘报名表》(附件1)填写完整,加入电子一寸照后以word文档格式,与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毕业证书)、驾驶证、退伍证等资料的扫描件(或图片)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838435151@qq.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应标注姓名。
3.咨询联系人:焦老师0574-27880116;咨询时间:工作
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4:30。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招聘要求报名,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2)应聘人员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邮箱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一律不得再报考宁波市公安机关辅警。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作放弃。资格审核时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本需复印全本,含父母亲、兄弟姐妹、配偶子女);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报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1份(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3.一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
4.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外地户口者需提供居住证明1份;
经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因提交材料不齐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体能测评
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能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宁波市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附件2)。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放弃。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达标,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四)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内容、要求、说明等详见附件3。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
通过体能测评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规则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招录名额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详见附件4。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八)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招录名额按1:1比例确定入围政治审查人员名单。政治审查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重点在于核实审查对象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13种情形。放弃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九)公示与聘用
政治审查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由宁波市公安局前湾新区分局在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录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空缺的名额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替补,并相应进行体检、政治审查、公示等招聘程序后决定是否聘用。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仍将审核有关资料,若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应聘材料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录用资格,空缺的名额不再替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的名额不再替补。
四、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入职后,薪酬由新区管委会财政统一保障,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具体标准按照不同岗位确定,实行岗位绩效考核。
(二)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本公告中所称家庭成员、近亲属是指应聘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招聘岗位类别、名称、具体职责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可能会做适当调整。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74-89388631。
相关附件下载:006ykq
附件:
原标题:宁波市公安局前湾新区分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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