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稳就业保民生的精神要求,加强东港街道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岗位性质
招聘岗位为劳动保障协管员,招聘人数3名。岗位性质为公益性岗位。
二、招聘条件、要求和待遇
(一)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基层工作;
2、报名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人员、长期失业人员、随军家属及持证残疾人的就业困难人员人群;
3、户籍为普陀户籍;
4、学历为高中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要求
1、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2、按浙人社发〔2025〕9号文件规定,岗位任职年限一般为3年,确因工作需要需延期的,报上级部门同意后方可延长一次任职期限,累计不超过二次任职期限即6年。
(三)待遇
人员实行聘用制,聘期为一年一聘;待遇按公益性岗位规定待遇执行。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3月25日到2025年3月27日,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东港街道办事处4楼417办公室(东港康腾路36号)。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00。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1张,并如实填写《2025年东港街道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考生须到场报名,逾期不再补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者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应聘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生在考察等工作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报街道党工委研究同意后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对象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规定办理公益性岗位聘用手续。
四、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80-309510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港街道组织人事口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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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工作委员会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东港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