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34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三门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考生可登录三门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anmen.gov.cn)“政务公开-公招公选”栏目查询,该网站为发布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网站。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4月28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8日后出生),年龄计算至报名开始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户籍不限。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计划表》。
(三)身体健康,符合从事教育工作需要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四)具备从事教师工作的专业技能、组织协调管理和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具有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期限为2025年8月31日,逾期未取得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六)留学人员(海外硕士)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4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三门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材料:《2024年三门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只需提供毕业院校证明<注明学历、学位、专业等>或普通高校毕业生推荐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除按上述要求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缴费标准: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规定,每科目收取考试费50元。本次招聘笔试共两个科目《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合计100元。
岗位报名审核合格人数不足该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如岗位报名比例不足的,核减的岗位数纳入小学语文岗位上。核减后的招聘计划数即为实际招聘数。
(二)考试
1.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
考试分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三部分,采用先技能测试后笔试再面试的方式进行。如中小学音乐、高中(含中职)体育、义务教育学校体育报名人数分别大于40人(不含40),中小学美术报名人数大于90人(不含90),则该相应学科改为先笔试后技能测试再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若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同分数,则都进入技能测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技能测试对象,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内容、形式和分值如下:
(1)技能测试
①技能测试主要考查学科专业基本技能(测试项目详见附件3),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笔试对象。
②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笔试对象,若最后一名的技能测试成绩出现同分数,则都进入笔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对象。
③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24年5月12日,地点设在三门县实验学校,具体详见《技能测试准考证》。请于5月11日到三门县教育局人事科410办公室领取《技能测试准考证》。
(2)笔试
①笔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具体时间见笔试准考证)。请于5月17日到三门县教育局人事科410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②笔试地点:三门县实验学校。
③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
④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成绩各100分。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30%+学科专业知识×70%。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列为面试对象。
⑤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面试
①面试以模拟上课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②在技能测试和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技能测试成绩×60%加上笔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实际招聘计划3名及以下的按1:3比例,4名及以上按1∶2比例),若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同分数,则都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工作由三门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合成
①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②考试成绩小数点后数字均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其他学科教师岗位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①笔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具体时间见笔试准考证)。请于5月17日到三门县教育局人事科410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②笔试地点:三门县实验学校。
③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
④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成绩各100分。笔试成绩 = 教育基础知识×30%+学科专业知识×70%。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列为面试对象。
⑤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实际招聘计划3名及以下的按1:3比例,4名及以上按1∶2比例),如遇笔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如达不到该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以模拟上课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工作由三门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合成
①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②考试成绩小数点后数字均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网上公示。总成绩相同者,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其他学科教师岗位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工作由三门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三门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4.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一次。
(四)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择岗
1.岗位公布:面试前公布各学校具体招聘岗位。
2.择岗办法: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择岗。同一岗位按聘用对象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择岗。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且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资格:
(一)在各级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作弊等行为被取消考试资格,至报名截止日仍处在限考期内的。
(二)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
(三)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在考试、体检过程中发现冒名顶替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五)恶意报名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
五、其他事项
(一)三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台州市内正式在编教师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三)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在招聘面试前必须提供高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四)本次招聘的人员,要求聘用后在本县服务满5年,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到三门县教育局。在服务期内,被聘用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离本县(被录用为公务员除外)。
(五)本次招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六)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576-83317602、0576-89311310(三门县教育局人事科);监督电话:0576-83317603(三门县教育局)、0576-83361711(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伪造学历和其他证书、证明等资料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人员,经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八)本公告解释权归三门县教育局。
三门县教育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