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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定党政办发〔2018〕40号)、《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规定(试行)》(定人社发〔2018〕2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能适应正常工作时间外的值班、加班及出差等安排;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舟山户籍(以2024年7月8日的户口地为准);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8日以后出生); 4.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驾龄10年以上且3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在报名之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7月9日,上午8:30 12:00,下午2:30 5:30。 2.报名地点: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海区解放西路242号1幢4楼办公室(一))。 3.报名时携带材料: (1)《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报名后三个工作日内。 2.审查内容:主要审查报名者相关资格材料。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接收资格审查结果及未通过理由。符合报考条件者由短信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3倍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4.资格审查由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试形式。如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15倍及以上,则增加面谈环节,经面谈后按1:6比例进入面试环节(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体检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按要求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录用后不再递补。公示合格人员,由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六)待遇 根据定海区编外人员待遇相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六、其他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①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②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者。 ③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2.各招聘环节由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3.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580-2031787。 附件: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 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