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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1月16日发布的《2023年嘉兴学院附属医院(嘉兴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公告》规定,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详见《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附件)。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一、体检时间安排
请参加体检人员于2023年10月10日上午8:00前空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至嘉兴市第一医院门诊三楼健康管理中心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工作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政审材料;社会人员(在职人员)由我院委托考生所在人才交流机构或原工作单位政审,出具政审材料,并委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证明。
三、其他要求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进行拟聘人员公示。
附件:2023年嘉兴学院附属医院(嘉兴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十).pdf
嘉兴学院附属医院(嘉兴市第一医院)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