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23年4月3日)规定的程序,经报名、资格初审,本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部分岗位已进入到资格复审阶段。现就资格复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资格复审
请收到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资格复审相关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取消考试资格。
(一)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纸质《报名表》(附件)(要有照片、申请人(签名)处手写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往届毕业生的,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和学位认证书)。属于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就业推荐表替代毕业证,且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出具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且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
4.所有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中、外文两份,中文可自己翻译但需手写签名);
5.有职称证书者或获奖证书或比赛成绩证明的也可提供相应材料(请选取最有代表性的证书,不超过3项);
6.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按需提供以下材料:
专任教师7岗位,还需要提供雅思成绩6.5分或托福IBT成绩90分及以上成绩单(原件与复印件)。
(二)资格复审岗位、时间和地点
招聘岗位 |
资格复审时间 |
资格复审地点 |
专任教师5 |
6月6日(周二)09:00-11:00;13:00-15:00 |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奉化校区)6号教学楼312教室 校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峰岭路7号 |
专任教师2、7 |
6月7日(周三)09:00-11:00;13:00-15:00 |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鄞州校区)3号教学楼102教室 校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教园区学府路9号 |
专任教师1、4、6 |
6月8日(周四)09:00-11:00;13:00-15:00 |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鄞州校区)4号教学楼101教室校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教园区学府路9号 |
备注:专任教师3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
二、考试安排
考试要求、时间、地点待考生资格复审通过后另行告知。
三、其他事项
(一)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考试。
四、联系方式
学校鄞州校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教园区学府路9号
学校奉化校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峰岭路7号
咨询电话: 0574-88122236(联系人:顾老师)
电子邮箱:rsc@nbcc.cn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