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所属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综合协调办公室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综合协调办公室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负责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重大理论概括、重大实践经验、重大战略部署,组织全省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组织实施党的创新理论溯源工程,协助推进党中央和省委的重大课题研究任务,组织开展新时代浙江相关文献整理、编辑和研究,系列主题理论研讨交流活动,以及理论宣讲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2个岗位共3人(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并在2024年12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关于年龄条件的定义,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指的是“1988年9月2日后出生”。即凡是报名截止时未满36周岁者(1988年9月2日出生为满36周岁,因此不含),为符合条件。
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受理报考: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况的人员。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单位将结合本单位实际可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具体情况,根据本单位聘任办法进行聘任。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5.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咨询电话:0571—87051544,87055139。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公考
附件: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综合协调办公室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