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秀洲区人民医院(筹)项目启动于2021年4月,按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规模建设,总投资5亿元,设置床位715张,功能涵盖医疗、教学、科研、公共卫生、感染疾病救治中心、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等。筹建阶段,嘉兴市秀洲区人民医院(筹)与嘉兴市秀洲区新塍医院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新塍医院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坐落于千年古镇新塍镇虹桥路99号,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为一体的二级乙等综合性医院,是浙江省平安医院,浙江省职业健康体检资质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全国级巾帼文明岗。2017年挂牌嘉兴市秀洲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区成人康复中心;2020年10月挂牌嘉兴市秀洲区人民医院;2021年7月挂牌浙江省中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秀洲分院。现有在职医务人员316人,其中高级职称46名。医院临床科室齐全,拥有32排ct、dr、腹腔镜、椎间孔镜、c臂机、电子胃肠镜、彩超等进口设备。目前开放床位280张,建立起了院内外专家、专科门诊30多个,年门诊人次35万,年出院患者8000人次,已启动急诊、icu一体化管理服务。为进一步加快人民医院建设步伐,促进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现决定面向市本级公开选聘嘉兴市秀洲区人民医院(筹)副院长1名,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医院(筹)副院长1名。
二、选聘范围
嘉兴市本级三级甲等公立医院符合条件的事业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聘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思想素质高,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本职,品行良好,为人正派,严谨治医;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有副主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有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和一定的科研教学能力;
3.具有10年以上医疗等相关工作经历,现为嘉兴市本级三级甲等医院中层干部,有较突出的组织领导能力,熟悉现代医院管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此次选聘人员,须目前在职在岗,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执业注册时间、中层干部聘任时间、工作时间均截至2021年12月6日。工作经历以所属单位聘用(劳动)关系为准,培训、进修、挂职等经历不得作为工作经历认定依据。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公务员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选聘活动;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选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选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12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1832办公室(门牌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秀湖路725号,具体位置:嘉兴市秀洲区政务中心西侧主楼18楼)。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持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3.报名及资格审查材料:
(1)《报名表》(附件1)1份,双面打印,附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
(2)《考生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附件2)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6)截止到目前有效的中层干部任命文件复印件、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截止到目前并满足招聘岗位年限要求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有效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8)中共党员身份《个人承诺书》原件。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不实承诺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审核时,如报考人不能到现场递交材料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人须在提供报考人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逾期不再受理。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作放弃应聘。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点: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1832办公室。
(二)考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内容为能体现相关岗位职业水平的结构化面试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若体检及考察对象成绩相等,以现场加时考试确定入围人员。
(三)体检。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
(四)考察。考察由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组织,选聘单位具体实施。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中,如发现被考察人员与招聘职位所需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被考察人员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考察或考察后不能按规递交相关材料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网(http://www.xiuzhou.gov.cn/col/col1229405622/index.html)、浙江嘉兴人才人力网(http://www.jxrc.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所在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副院长的聘任按相关的管理规定执行。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或面试的考生应符合如下防疫规定:1.需提供报名或面试前48小时内个人有效核酸阴性报告;2.提前申领浙江“健康码”、通信行程卡;3.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报名或面试:1.报名或面试前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2.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者的密接者且尚未完成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3.尚未出院的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者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4.报名或面试前14天内,曾出现体温≥37.3℃或有可疑症状,但报名或面试前未排除新冠诊断人员;5.报名或面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阳性病例发生的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人员,具体中高风险地区以浙江省防控办公布地区为准。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通知。
六、其他说明
1.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秀洲区人力社保局、嘉兴市秀洲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本次公开选聘相关的各项后续事宜相关信息将在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网(http://www.xiuzhou.gov.cn/col/col1229405622/index.html)、浙江嘉兴人才人力网(http://www.jxrc.cn)公布。请应聘者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3.本公告未尽事宜,经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嘉兴市秀洲区人力社保局商量决定。
咨询电话:
0573-82712860、82721485(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
0573-82721854(嘉兴市秀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73-82718269(嘉兴市秀洲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
附件:
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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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xiuzhou.gov.cn/art/2021/11/24/art_1229411852_48105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