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是农业农村部直属的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生态建设等任务。根据用工需要,受劳务派遣公司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
秸秆综合利用岗位1名。
(二)岗位简介
协助完成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数据分析,总结报告撰写;组织科研项目交流研讨活动;集成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模式及案例;完成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教育背景、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具体条件
1.具有农业资源与环境(0903)、作物学(0901)、植物保护(0904)、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生态学(0713)、农林经济管理(1203)等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至公告发布日期),身体健康;
3.具备良好的沟通、合作、协调和创新能力;
4.较强的文字编辑和报告撰写能力;
5.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如考生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二、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17:00。
2.提交材料:(1)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外语水平、学术成果及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扫描成PDF文件,于报名时间截止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stzzstnyc@163.com),邮件标题为“考生姓名”+“岗位名称”。逾期未向指定邮箱发送报名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
3.报考者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我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进行下一步环节,达不到该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组织考试。
(二)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参加我站组织的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有关事项在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当天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证明本人业绩能力或工作经历等材料。上述材料均须查验原件。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候选人空缺,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待遇
(一)以劳务派遣方式签署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
(二)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待遇,执行国家标准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有变化须及时告知,如因本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取消应聘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196383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4号楼13层,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邮编:100125)
电子邮箱:stzzstny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