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县2024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24年度我县接收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二、安置办法
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由政府提供安置岗位。按照岗位公开、成绩公开、竞争选岗的工作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实现竞争上岗。安置工作由中共遂昌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
1.理论考试和服役量化考核。理论考试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人力社保厅统一组织。服役量化考核按照《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执行。安置总成绩计算方法:理论考试分数的40%和服役量化考核的60%相加(总成绩=理论考试分数*40%+服役量化考核分数*60%)。
2.岗位选择办法。按照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由个人对岗位进行选择,并在岗位选择表上签字。总成绩并列情况下,军龄长者优先选择;军龄相同者,奖项高者优先选择;奖项相同者,立最高奖项次数多者优先选择。
3.其他。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拒不选择岗位的,视为主动放弃安排工作待遇;待安排工作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其安排工作待遇。
三、接收单位岗位信息情况
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中共遂昌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0578-8123153;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8-85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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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遂昌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