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面向本校学生招聘科研助理15名。招聘有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我校联培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原则上为经学校认定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四类特殊情况学生。
3.热爱科研工作,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素质。
二、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1: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科研助理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截至8月25日17:30,超出此时间投递的简历无效。
2.报名方式: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科研助理XX岗位”(填写岗位代码)并以“姓名+应聘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科研助理XX岗位”为邮件主题发送所在学院的辅导员处,或向岗位所在学院辅导员直接报名,具体可咨询相关学院学生辅导员。
报名材料包括:
①《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科研助理聘用登记表》;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学历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4.如存在空岗情况可根据用工单位要求及学生意愿进行调剂。
5.考核:采用面试形式。8月26日前开展面试考核,具体安排由各用工单位所在学院与劳务派遣公司共同组织。
6.体检:提供毕业生体检报告。
四、聘用人员性质和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使用期限为1年,期满不再续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毕业生就业,是学校响应教育部文件指示精神的一项长期工作。设置科研助理岗位所需费用35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费用)由科研平台承担。下一阶段,学校将继续在人事处网站上发布新的科研助理岗位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