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云和县博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反映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23年3月10日~3月20日止,共7个工作日。
四、公示联系受理电话:云和县博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0578-5123891。
云和县博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0日
姓名 |
性别 |
聘用单位 |
聘用岗位 |
体检、考察 |
|
1 |
饶可柯 |
女
|
共青团云和县委 |
办公室工作人员 |
合格 |
2 |
袁靓 |
女 |
云和县就业服务中心 |
综合业务岗 |
合格 |
3 |
林烨芬 |
女 |
中共云和县委宣传部 |
办公室工作人员 |
合格 |
4 |
梁芯怡 |
女 |
云和县司法局 |
办公室工作人员 |
合格 |
5 |
廖梦瑶 |
女 |
云和县赤石乡人民政府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合格 |
6 |
华依婷 |
女 |
云和县工商业联合会 |
办公室工作人员 |
合格 |
7 |
刘芷含 |
女
|
云和县白龙山凤凰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公共卫生科 |
合格 |
8 |
梁涛 |
男 |
云和县经济商务局 |
综合岗 |
合格 |
9 |
叶梦雅
|
女 |
云和县三胞眷属联谊会办公室 |
综合科人员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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