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一支适应新时代党校(行政学校)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师资队伍,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规定和《关于印发<加强全省市县党校师资队伍建设八项措施>的通知》(浙党校发〔2022〕19号)精神,经主管部门同意,中共嘉善县委党校(嘉善县行政学校)(以下简称嘉善党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嘉善县地处杭嘉湖平原,毗邻上海,位于江浙沪两省一市交界处,处于沪杭苏甬四大城市交汇点,区位独特,是浙江接轨上海的门户。嘉善因“民风纯朴、地嘉人善”而得名,属典型的江南水乡。2013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批复,嘉善成为全国首个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2019年,国务院批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嘉善全域被纳入示范区;2022年,嘉善被赋予县域高质量发展示范点的使命。如今,担负着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和县域高质量发展示范点的“双示范”重大任务的嘉善,是肩负使命、先行先试的战略要地;作为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和浙江省经济强县,是产业兴盛、人才荟萃的创新高地;先后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国文明县城、浙江省森林城市、浙江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样本等称号,是城乡融合、绿色生态的宜居之地。
嘉善党校是嘉善县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学校,是理论研究和宣传的重要阵地、决策咨询的重要智库,学校属于县委直属事业单位。近年来,嘉善党校坚持把“党校姓党”融入办学治校全过程和各方面,深入推进“用学术讲政治”教学改革,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和荣誉。连续六届获全省党校系统成绩突出集体,连续六届获全省党校系统科研组织奖等,首批通过全省党校系统办学质量创优评估,获优秀等次。首批成为全省党校系统“标杆引领类”党校。
二、招聘岗位
岗位 |
专业(学科)要求 |
人数 |
专业技术岗教师 |
理论经济学(代码0201)、应用经济学(代码0202)、政治学(代码0302)、社会学(代码0303)、马克思主义理论(代码0305)、公共管理学(代码1204) |
1名 |
以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科)要求参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设置(附件1)。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照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主要课程确定。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坚定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有志从事党校工作,有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掌握一定授课技巧,能胜任党校教学、科研和综合管理工作,能自觉服从工作岗位和任务分配。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1995年2月1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90年2月16日以后出生)。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研究生专业要求和相应的学历学位。普通高校历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5年2月16日前取得;归国留学人员须于2025年2月16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普通高校2025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
4.应聘人员本科阶段须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须于2025年2月16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5年2月16日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人员。
(3)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由嘉善党校负责实施,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2月16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版,以“姓名+应聘嘉善县委党校”命名发送至电子信箱jsxwdx@126.com。相关报名材料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粘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附件2);
(2)与报考要求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校盖章核发的成绩单和学籍证明(学籍证明可从学信网上直接下载打印),以及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新利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不少于2篇代表个人学术水平的文章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对应邀来善参加考试的,给予一定的交通费用补贴,标准为:嘉兴市内往返100元/人、江浙沪往返300元/人、除江浙沪外的省外往返600元/人(以考生提供的交通费凭证为依据)。通过科研能力测试的应聘人员由主办方提供指定宾馆住宿一晚。
(二)资格审查
初审:按规定对应聘者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向符合条件者发放考试邀请函。
复审:资格复审在应聘者报到时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组织考试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组织面谈、实施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不到本次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相应核减本次招聘计划。考试采取科研能力测试、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单项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满7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列入体检、考察、递补对象。
科研能力测试:采用文章撰写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长为90分钟。
试讲和面试:试讲和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按科研能力测试从高分到低分1:6的比例确定。试讲根据给定题目进行,试讲前,集中备课3小时,试讲时间为15分钟;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15分钟(含审题思考时间)。
综合成绩:考试结束后,按科研能力测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20%合成计综合成绩(百分制)。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科研能力测试成绩×40%+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20%。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以科研能力测试、试讲、面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考察由嘉善党校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拟聘用人员为普通高校2025届毕业生的,公示结束后及时与嘉善党校签订就业协议。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未按时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人才政策
此次招聘的专业技术教师,享受嘉善县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可享受的人才政策。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在任一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本次公开招聘由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嘉善党校具体组织实施,接受嘉善县纪委、县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全社会监督。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将在中共嘉善县委党校微信公众号和嘉善人事人才网(www.jsrcsc.com)上公布。
3.本公告由嘉善党校负责解释。
4.政策咨询电话:0573-84233210。
5.监督投诉电话:0573-84235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