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岗位1:从事屠宰场检疫工作,需要夜间作业;
岗位2:从事疫情监测及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如野外疫情抽样检测等(需具备相关专业资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岗位1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诸暨户籍,建议男性报考;岗位2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诸暨户籍;
(二)热爱动物检疫、防疫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行为,近两年来未受到有关部门处理;
(三)专业资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具有畜牧兽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助理畜牧师或助理兽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执业兽医师资格证、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乡村兽医登记证、动物检疫员证;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要求。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诸暨市农业农村局编外用工招聘报名表》(附件1),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户籍证明、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证件彩照2张。
(三)报名地点: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西一门传达室(店口快速通道旁)。
(四)咨询电话
1.岗位1:0575-87108230
2.岗位2:0575-89095809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按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办理招聘手续等程序进行。
1.笔试、面试内容及时间:笔试主要内容为动物防疫等相关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知识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病基础知识等,满分100分。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报名结束后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待笔试成绩公示后再行通知。
2、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按笔试、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实际招考数1:1的比例确定,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高分者优先。
3.体检、考察:体检工作按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取消录用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4.公示、录用: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予以录用。
五、其它事项
录用后试用期为一个月,在试用期间进行上岗培训,合格后发给上岗证,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方式采取劳务派遣形式,与劳务派遣公司(诸暨市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6个月内出现岗位人员空缺的,或因工作需要,需增加招聘同岗位工作人员的,可从此次招聘参加考试人员中依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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