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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宁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面试公告
海宁检察2021-03-09 17:31:55关注
2021年海宁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司法雇员面试工作,定于2021年3月13日上午进行,现将2021年度海宁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附后),共13人。
二、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3月13日(本周六)上午8:15-12:00
考点:海宁市人民检察院7楼2号会议室
三、面试方式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
四、面试流程
1、面试报到。3月13日8:15前,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达海宁市人民检察院7楼候考室报到(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报到后,考生须将携带的通讯设备关闭并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实行封闭管理。
2、面试抽签。8点20分,由工作人员采取现场匿名抽签的方式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3、开始面试。8点30分开始按照抽签顺序轮流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考生立即离开考场,到候分室等候成绩公布。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经计分员、核分员、监督员签字确认,当天在候分室公布,向考生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单。
五、注意事项
1、为加强疫情防控,请考生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绿码进入候考室。面试室、候考室、候分室等各区域实行封闭管理。
2、候考期间,考生须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确需离开的,必须有候考室工作人员陪同。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向评委及工作人员透露姓名、籍贯、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法律专业的优先;均非法律专业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及入围体检、考察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天内在海宁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zjhn.jcy.gov.cn/)和“海宁检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海宁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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