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也日益成为对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一项要求。);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23年9月1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及资历等其他条件;
(七)与招聘(选调)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招聘(选调)单位及岗位具体要求
(一)招聘(选调)单位及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2023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2)、《2023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面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3)、《2023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4)。
(二)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对象范围:
1.2021年、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18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3.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对象范围:
1.在鹿城区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普通高校录取后或就读期间,在鹿城区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取得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的人员。
(四)面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对象须现任鹿城区专职社区工作者且在岗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选调对象须为温州市事业单位(在温部属、省属事业单位,鹿城区属事业单位及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且在编在岗年限不少于三年(含试用期),其中新录用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的须在编在岗满五年(含试用期),年限计算统一截止到2023年9月18日;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确定等次)。
(六)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由招聘(选调)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审查认定。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七)本公告发布后,如计划表中招聘(选调)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不再另行通知,以调整后的信息为准。
招聘(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9月18日0:00—9月20日17:30
资格初审时间:9月18日0:00—9月21日17:30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并报名确认后,由招聘(选调)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面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由温州市鹿城区民政局负责)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确认并接受资格初审。
2.缴费确认
时间:9月21日17:30—9月25日17:3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作放弃。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9月25日17:30前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至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广化桥路龙瑞大厦1幢623室),经审核后可免除考试费。
3.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5倍,其他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选调)计划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选调)计划。此类核减或取消的招聘(选调)计划将于9月26日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ucheng.gov.cn)公布。招聘(选调)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于9月28日9:00至11:00到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改报名(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广化桥路龙瑞大厦1幢623室),逾期视作放弃,退还考试费。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10月11日0:00—10月14日14:30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
1.笔试时间及具体科目:10月14日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笔试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具体笔试内容及作答要求等详见《笔试科目考试大纲》(附件6)。
3.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4.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按招聘(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5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拟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另向个人发放,请密切关注。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教育部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认证书(打印稿)。
(2)报考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原件(附件7)。
(3)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应征入伍的,还须提供保留入学资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面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鹿城区专职社区工作者身份及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原件(附件8);报考面向社区正职招聘岗位(岗位代码201)的还须提供任职文件、选举报告单等佐证材料复印件(加盖核对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
(5)报考选调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9)、事业单位首次入编入岗材料(录用表或调动介绍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
3.招聘(选调)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面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由温州市鹿城区民政局负责)将结合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对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者,其空缺面试资格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此类递补只进行一次。
面试
面试工作由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具体通知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亦相同,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亦相同,则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