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办信办电科工作人员
(二)岗位待遇:
参照虞政办函〔2019〕12号文件《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收入待遇的通知》执行。
招聘条件
1.具有上虞区户籍(招录单位不提供住宿),性别为女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后出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能熟练应用word、excel等文档及电脑相关操作。
5.待遇:按照《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收入待遇的通知》(虞政办函[2019]12号文件)执行
招聘办法
(一)根据文件实施细则中的第二条,推荐和面试相结合录用的方式进行:
1.推荐由绍兴市上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2.面试由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3.报名时间:2022年4月25日
4.报名地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5.提供资料:推荐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1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填写好报名登记表。
(二)推荐分
按文件要求,由绍兴市上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军人档案负责打分。
(三)面试
1.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结构化面试形式组织;
2.总成绩由两部分组成,总成绩=档案分*40%+面试分*60%;
3.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总成绩等信息在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www.syjob.com.cn)公告。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确保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作放弃。
(四)体检
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总分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推荐分高者列前。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对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己承担,体检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考察结束后,按规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考察不合格或考察通过后本人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序予以递补(先体检再考察)。
(六)聘用
经体检、考察,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二个月,能够胜任工作的人员留用。录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
其他有关事项
1.对推荐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推荐与聘用资格。
2.应试者一经录用,与绍兴市上虞大众劳动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签定用工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合同二年一签。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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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虞区委区政府信访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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