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水质检测有限公司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本公司对外业务的发展规划,进一步扩充公司专业人员队伍,根据公司生产实际及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现拟招聘水质检测、在线设备运维等非国企编工作人员,薪酬及提成参照《象山县水质检测有限公司2023-2025年绩效考核和经营业绩分享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实操、面试、体检和具体应聘岗位综合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名,具体详见附件1《2023年象山县水质检测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4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河路6号(具体地址:象山县水质检测有限公司1楼103办公室,咨询电话:0574-65760511)。
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报名表(详见附件2)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与本人页)、毕业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经验(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相关工作经验(经历)证明;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3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查。原则上只接受现场报名,如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报名的,代报名人须持考生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和上述资料方可办理报名手续。若相关资料存疑的,本公司有权取消报名资格。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按实际报名人数组织考试。
(二)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3年8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领取地点: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河路6号(具体地址:象山县水质检测有限公司1楼103办公室)。
四、实操考试
实操内容为水质化验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实操时间初定于2023年9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实操考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的即为实操不合格,实操不合格者淘汰。
五、面试
实操成绩公布后,在实操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职位报考人员实操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实操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递补。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实操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总成绩相等,以实操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实操成绩亦相同的,则都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体检工作由本公司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以及考生本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本公司组织实施。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者淘汰,合格者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
七、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本公司审核后,在象山人才网公示3个工作日(含)以上,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被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录用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录用人员公示信息均在象山人才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65760511,监督电话:0574-89526867(县水务集团纪委)。
(三)未尽事宜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象山县水质检测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2.2023年象山县水质检测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
3.授权委托书
象山县水质检测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7日
附件:附件1-2023年象山县水质检测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