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石化进出口有限公司系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的国有企业。公司主营石化化工类产品的国内外贸易业务,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充实公司人才队伍,现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工作经历、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职业资格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含);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等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学历及资格条件
序号 |
部门及岗位 |
岗位职责 |
人数 |
资格要求 |
1 |
业务部 化工品业务员 |
1、石化类化工类产品的采购与销售,包括合同制订、客户风险评估、应收账款催讨等; 2、开展化工品期限结合业务的相关工作,跟踪分析市场行情等; 3、所辖市场产品项目信息的收集和分析,组织市场的销售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的销售任务。 |
2 |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5年及以上大宗商品贸易或期限结合业务相关行业工作经验; 4、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抗压能力以及团队合作意识; 5、有良好的市场开拓能力和销售经验,有金融相关知识储备,擅长客户关系的建立与沟通。 |
四、招聘须知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1、报名时间:自2024年12月24日-2025年1月2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下载并填写《宁波市石化进出口有限公司应聘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nbpec@163.com,邮件主题中注明“应聘者姓名+应聘岗位”。
3、报名时请附电子版身份证、学历、职称等有关证件和个人2寸照片。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简历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三)面试
1、根据资格初审结果,确定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时请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及资格证书等原件进行审查。证件不全或所提供证件与报名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资格。
(四)体检
公司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五)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合格者淘汰。
(六)公示、聘用
本次招聘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574-87280448(电话勿扰)。简历经筛选后公司统一通知安排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