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位于浙江省西北部,隶属于浙江省杭州市,处于“西湖—富春江—新安江—千岛湖—黄山”国家级黄金旅游线中心地段,有“中国最美县”、“全国文明城市”、“中国民营快递之乡”、“国际人居环境示范城市”、“国际花园城市”、“中国长寿之乡”、“华夏养生福地”、“中国诗歌之乡”等美誉。境内设有萧山国际机场桐庐航站楼,另有长深高速公路、杭黄高铁、杭温高铁与杭衢高铁(规划2022年通车)、临金高速与杭淳开高速(规划2022年通车)、320国道及四条省道干线穿境而过,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明显。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县2019年学校编制和需求计划等,现面向全国招引优秀高校毕业生。本次招引被聘用人员均纳入事业编制。
一、岗位需求
桐庐县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特殊学校各科若干(详见附件1)。
二、对象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以下学历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硕士研究生;
2.全日制“211工程”学校高考第一批录取毕业生;
3.综合性大学或师范大学高考第一批录取师范类毕业生;
4.普通高校省级优秀师范类毕业生;
5.普通高校学前教育公费本科师范类毕业生;
6.全日制普通高校公费本科师范类毕业生(限报考新合小学、合村小学、东辉小学、保安小学、百江小学、怡合小学、凤川小学三源校区、高翔小学等偏远学校或校区农村计划的)。
符合条件人员均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聘用。
(四)具备相应岗位的执业条件:
1.须满足专业要求,以所呈报学历专业或所持(含持国家合格证明)任教学科为准,无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暂缓教师的报考人员以学历专业为准;
2.须具有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3.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者可以报考高中、初中或小学相应学科岗位,以此类推,反之不能报考;
4.以下两类人员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另行要求: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但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聘用;全日制“211工程”学校高考第一批录取毕业生,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但须在聘用后三年即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予以解聘。
(五) 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与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教育局将赴部分高校组织专场招聘会,欢迎广大高校毕业生现场应聘。
2.网络报名:有意向的考生可点击公告最后的链接或扫描二维码,按要求填写网页中的《2019年桐庐县教育局所属学校招引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并上传相应的附件材料。网络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8日-2019年3月31日。
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二)考核考察
1.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择优选聘。面试形式根据岗位要求采取上课、试讲、实际操作、结构化面试等,面试时间由桐庐县教育局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高校专场招聘会现场报名考生当场组织面试(术科类岗位另行组织);网络报名考生将视报名情况于12月中旬、2019年1月中旬、2019年4月上旬分批组织资格审查和集中面试;报考普通高中岗位考生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按《浙江省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其他要求纳入体检的项目指标检测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公示: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对公示期内反映有问题的人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5.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所在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须满5年(含试用期)。
四、引进政策
(一)给予专项招聘引进的教育人才安家补助。其中本科系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或“211工程”院校高考第一批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8万元的安家补助;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或“211工程”院校高考第一批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5万元的安家补助;引进的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安家补助,其他师范大学或综合性大学高考第一批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师范类毕业生给予2万元安家补助。安家补助分三年发放。
(二)县教育局将逐步为满足条件的外地优秀高校毕业生提供周转房。
五、其它事项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引程序全过程,凡提供不符公告要求或虚假材料获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在相关公共信用平台予以公布。
(二)各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三)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就业协议者和在编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前由考生本人负责与原单位解除劳动等相关关系并在入职前提供有关证明。
(四)本公告由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桐庐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方式:0571—64218511、64218512(桐庐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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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桐庐县教育局所属学校招引优秀高校毕业生计划.xlsx |
2、所需材料清单.docx |
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桐庐县教育局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