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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平湖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和政审进展情况,现将第二批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7天。凡组织或个人认为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平湖市财政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73-85024421)。以组织名义反映的,需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用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办法。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5日。
《平湖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第二批拟录用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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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9日
原标题:2023年平湖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拟录用人员公示(二)
文章来源:http://www.pinghu.gov.cn/art/2023/11/9/art_1229406239_5201868.html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