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line;text-indent:24px;color:#333333;font-family:微软雅黑;text-align:center;"> 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color: rgb(229, 51, 51); font-family: "> 浙江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color: rgb(229, 51, 51); font-family: ">教师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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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ine;text-indent:24px;color:#333333;font-family:微软雅黑;text-align:center;"> 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color: rgb(76, 51, 229); font-family: ">公告解读_历年考情_备考指导_海量资料_精品课程
seline;text-indent:24px;color:#333333;font-family:微软雅黑;text-align:center;"> 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color: rgb(229, 51, 51); font-family: ">扫描或识别二维码,关注公众号,了解更多招教故事 在报名截止前,考生必须根据报考岗位的招聘对象和条件,通过报考系统自行上传相应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JPG或PNG格式),详见《应交材料清单》(附件3)。 2. 网上初审:11月20日9:00至22日17:00。在报考系统内对考生最后选定的岗位就其《报名表》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将在网上反馈初审结论。 3. 查询并再次报名:11月22日17:00至23日17:00。已报名考生登录报考系统,查询网上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考生可更改报考岗位并再次接受网上初审,未改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 缴费确认:11月23日17:00至24日17:00。网上初审通过的考生在报考系统中缴费并确认是否成功(考务费按规定为50元,缺考者不予退费,研究生岗位免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成功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 相关比例:所有岗位确认人数与计划指标的最低比例为2∶1。确认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指标按规定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被取消的有关考生将另行电话通知,允许按本公告要求改报。 6. 打印准考证:11月26日9:00至笔试开始。缴费成功考生和研究生岗位初审合格考生登录报考系统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将在后续各招聘程序中使用,请妥善保管)。 (三)笔试 1. 时间和地点:11月27日10:00-11:3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2. 参加对象:缴费成功并持有准考证的考生(研究生岗位免笔试)。 3. 内容和成绩: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教育时事等。科目为一门,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以40%计入招聘总成绩(各项成绩统计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11月28日12:00后,考生可以在报考系统中查询成绩。 4. 核定指标:根据笔试实考人数再次核定指标,如笔试实考人数不足2:1的,招聘指标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被取消的有关考生不再改报。 (四)网上资格复审 教育局对拟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复审。 复审内容为考生在“注册报名”阶段提交的相应彩色扫描件。 复审对象为初审合格的研究生岗位考生和本科岗位拟入围面试考生。本科岗位入围面试人数与核定指标按以下最高比例确定:招聘指标1-2名为5:1,招聘指标3-9名为3:1,招聘指标10名以上为2:1。 考生可以在11月30日9:00-17:00登录报考系统,查询复审结论。复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可以在此期间补充上传相应材料。最终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五)面试 1. 时间和地点:12月3日,具体事项详见网上通知。 2. 参加对象:网上资格复审合格者。 3. 形式和成绩: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实际面试人数不足最高比例的岗位7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参加笔试考生的面试成绩以60%计入招聘总成绩。 (六)定岗签约 1. 时间和地点:12月5日,具体事项详见网上通知。 2. 参加对象:根据各岗位总成绩确定,定岗签约人数与指标比例为1:1。 招聘总成绩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并列时按以下条件排序,前者优先(学历学位、部属师范院校、“双一流”院校、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综合排名)。 招聘单位不唯一的岗位,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在公布的岗位中由本人现场选择岗位签名确定。定岗签约程序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的,递补考生即递补到放弃考生的定岗单位。 3. 签约事项:考生按《应交材料清单》(附件3)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相关单位与材料齐全的考生签订就业协议,双方不得毁约。应交材料详见附件3。 (七)体检和考察 已签约考生参加体检,具体事项详见网上通知。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具体由教育局组织招聘学校实施考察。 (八)资格再审和公示 2023年7月初,经考察合格的考生参加资格再审,应交材料详见附件3。资格再审合格的考生入围拟录用人员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九)录用 2023年8月,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录用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教师,试用期为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录用人员应在试用期一年内获得报考或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试用期一年后予以转岗。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必须严格遵循各程序报到地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报到时根据要求提前到杭,做好准备工作,详见《杭州市萧山区提前批面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考试疫情防控指引》(附件4)。在参与各招聘程序中,应主动戴好口罩、亮码,并配合测温。因个人未达防疫要求的一切责任自负。 (二)在招聘程序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笔试面试作弊的,将取消考生资格。 (三)在招聘程序中,出现放弃和取消资格等情况时,缺额人员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依次递补,且每一程序只安排一轮递补,在体检程序结束后不再递补。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82655887、82652021、82963987。 附件: 1.杭州市萧山区提前批面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计划表.xls 2.高等院校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摘要.xlsx 3.应交材料清单.zip 4.杭州市萧山区提前批面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考试疫情防控指引.doc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