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学校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初中各学科教师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学校是市教育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名称 | 招聘计划 | 所需专业 |
1 | 2 | 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类专业 | |
2 | 1 | 数学、小学教育类专业 | |
3 | 初中信息技术 | 1 | 计算机类专业 |
4 | 初中道德与法治 | 1 | 政治类专业 |
5 | 2 | 汉语言文学类专业 | |
6 | 2 | 数学类专业 | |
7 | 1 | 英语类专业 | |
8 | 与社会 | 1 | 历史、地理类专业 |
9 | 1 | 物理类专业 | |
合计 | 12人 |
报考人员除符合《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基本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持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市辖区内公办在编教师须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同意。
(六)具有五年以上中小学校从教经历;
(七)具有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等省级教学名师,地市级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县(市、区)级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或具有在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比赛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得县(市、区)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八)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24日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等省级教学名师,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0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集团(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市人事考试院(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教育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24日17:30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通过扫二维码报名(详见附件1)。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术称号证书、职称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标题请注明: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姓名+学科。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按照邮件或电话通知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指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作自动放弃。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3倍的,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核减或取消岗位。
(三)考试办法
考试形式为面试和笔试。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等省级教学名师,地市级名师、学科带头人,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等报考人员以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他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笔试,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岗位数3倍以上,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的3倍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1.面试:采用课堂教学考核(微型课)和答辩考核办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其中课堂教学考核(微型课)80分,答辩20分。面试时间20分钟,其中课堂教学考核(微型课)15分钟,答辩5分钟。答辩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中小学教育通识。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等省级教学名师,地市级名师、学科带头人,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等报考人员以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其他人员考试成绩=面试成绩×80%+笔试成绩×20%。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成绩相同安排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年限为5年。
(六)其他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集团会同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七)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学校教师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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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教育局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集团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