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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系统6家单位(集团)
最新招聘57名医学人才
专科起报
多岗位
好多不限户籍
抓住机会快来报名!
海宁卫健系统2022年9月
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
招聘公告如下
01
海宁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
根据《海宁市卫生系统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现就海宁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21名。
△点击查看大图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9月9日 9:00-11:00、14:00-16:00。
报名地点:海宁市人民医院行政六楼6a20。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适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要求。
(二)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户籍、执业资格等要求。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以2022年9月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到2022年9月9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年龄18~35周岁(1986年9月9日至2004年9月9日期间出生)。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指定地点公开报名,进行资格审核,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
(二)考试办法
1.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考核方式:①护理岗位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3倍的,采取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操作考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操作考试、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20%、操作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直接采取操作考试、面试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按操作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②其他岗位的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3倍的,采取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2.考试时间、地点视疫情发展及报名情况确定并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考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海宁市人民医院官方平台、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市卫生健康局(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460443/index.html)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工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招聘过程信息均在海宁市人民医院官方平台公布,届时考生可自行查询。
五、其他事项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咨询电话:0573-89230025;87036229
监督电话:0573-89230011,87017385,87017301
海宁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
2022年9月2日
02
海宁市中医院医疗集团
根据《海宁市卫生系统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海宁市中医院医疗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6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6名。
△点击查看大图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9月9日(星期五)上午8:30-11:00。
报名地点:海宁市中医院(海宁市长埭路177号)门诊七楼会议室(东电梯上)招聘报名处。
注意:应聘人员需符合防疫防控措施相关条件要求,需有本人健康绿码,持本人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体温测量合格并戴好口罩。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应岗位的工作。
(二)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户籍等要求;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以2022年9月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到2022年9月9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年龄要求:18-35周岁(1986年9月9日至2004年9月9日期间出生)。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有效期内身份证(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户口簿)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进行资格审核,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考核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考核办法如下:
1.海宁市中医院针灸推拿科岗位: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3倍以上的,采取操作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操作考试后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按操作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2.海宁市中医院内镜室、一站式服务中心: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3倍以上的,采取操作考试(内容为岗位需求相关)、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操作考试后成绩合格人员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按操作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3.基层卫生院相关岗位的: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3倍以上的,采取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4.考试时间、地点视现场报名情况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由医院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在海宁市中医院官方平台、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市卫生健康局(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460443/index.html)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招聘过程信息均在海宁市中医院官方平台公布,届时考生可自行查询。
(五)其他事项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输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并配合医院要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咨询电话:0573-89260264,89260267
监督电话:0573-89260486,87017385,87017301
海宁市中医院医疗集团
2022年9月2日
03
海宁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
为加强卫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宁市卫生系统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现就海宁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15名。
△点击查看大图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2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
报名地点:海宁市中心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海宁医院)行政楼二楼人事科(海宁市长安镇长安路758号)。
咨询电话:人事科0573-87639992。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户籍等要求,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以2022年9月1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到2022年9月12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年龄18~35周岁(1986年9月12日至2004年9月12日期间出生)。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户口簿新利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本人页)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
(二)考试办法
1、中心医院临床护理岗位:采取理论考试、操作考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范围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按笔试成绩25%、操作考试成绩25%、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2、其余岗位: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考核方式。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3倍的,采取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2、考试时间、地点视疫情发展及报名情况确定并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由医院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海宁市中心医院官方平台、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市卫生健康局(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460443/index.html)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依据《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招聘过程信息均在海宁市中心医院官方平台公布,届时考生可自行查询。
五、其他事项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输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咨询电话:0573-87639992
监督电话:0573-87639908、87017385,87017301
海宁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
2022年9月2日
04
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为加强卫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宁市卫生系统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现就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9名。
△点击查看大图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9月9日上午8:30-11:30。
报名地点: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海宁市马桥街道国榷路85号)行政楼3楼316室。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技术职称(执业资格)等要求。
(三)年龄18~35周岁(1986年9月9日至2004年9月9日期间出生)。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有效期内身份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指定地点公开报名,进行资格审核,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黏贴好近期一寸照片1张。
应聘人员需保证本人提供的所有报名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考试办法
1.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满分分别为100分,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名人数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选。
2.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视疫情发展及现场报名情况安排。
(三)体检与考察
考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聘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由医院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官方平台、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市卫生健康局(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460443/index.html)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依据《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招聘过程信息均在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官方平台公布,届时考生可自行查询。
五、其他事项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输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报考人员在笔试、面试、体检等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咨询电话:0573-87768752,15372377916,姚老师
监督电话:0573-87017385,87017301
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2年9月2日
05
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
为加强卫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宁市卫生系统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现就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2名。
△点击查看大图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9月9日(周五)上午8:30-11:00
报名方式: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三楼人事科311办公室(海宁市海昌街道硖川路392号)。
应聘人员需保证本人提供的所有报名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人事科0573-87636748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适应相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年龄18~35周岁(1986年9月9日至2004年9月9日期间出生)。
(三)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户籍、学历、专业等要求。以2022年9月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到2022年9月9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及招聘岗位相关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进行资格审核,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
(二)考试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1.招聘考试: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的,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3倍及以上的,采取先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笔试缺考或笔试分数为零分的不列入面试对象。笔试后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2.考试时间、地点视疫情发展及报名情况确定并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考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由医院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聘过程信息均在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嘉兴市安定医院)官方平台公布,届时考生可自行查询。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嘉兴市安定医院)官方平台、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市卫生健康局(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460443/index.html)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依据《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输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咨询电话:0573-87636748
监督电话:0573-87017385,87017301
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2年9月2日
06
海宁市妇幼保健院(浙大附属妇产科医院海宁分院)
根据《海宁市卫健系统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现就海宁市妇幼保健院(浙大附属妇产科医院海宁分院)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4名。
△点击查看大图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9月9日(周五)上午8:00-11:00。
报名地点:海宁市妇幼保健院(海宁市水月亭东路309号)行政楼四楼人事科。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应岗位的工作。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户籍等要求。户籍以2022年9月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到2022年9月9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年龄18-35周岁(1986年9月9日至2004年9月9日期间出生)。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公开报名,并按要求携带毕业证书、户口簿、有效期内身份证及招聘岗位相关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
应聘人员需保证本人提供的所有报名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考试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考核办法如下:
1.本次招聘采取操作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操作考试主要为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相关职业道德或专业知识。操作考试满分为100分,操作考试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后,按操作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综合成绩相等的以操作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前面。
2.考试时间、地点视现场报名情况安排。
(三)体检与考察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在海宁市妇幼保健院官方平台、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卫生健康局(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460443/index.html)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依据《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招聘过程信息均在海宁市妇幼保健院官方平台公布,届时考生可自行查询。
五、其他事项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输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报考人员的健康码、行程码需符合规定(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同时在报名、操作考试、面试、体检等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并配合医院要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咨询电话:0573-87291855 13586424075
监督电话:0573-87017385,87017301
海宁市妇幼保健院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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