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市重大项目投资平台、重大项目融资平台、重点工程建设平台、国有资产运营平台,公司主要从事城市开发建设、基础设施、交通、水利、文化、教育等重点领域的投资建设,形成房地产开发、资产运营、创投、新基建等多元化发展的新格局,是我市重要的龙头国有企业。因工作需要,其下属商业类子公司瑞安市玉海商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瑞安市幸福和美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拟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户籍、学历、专业及其它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被问责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瑞安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岗位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二)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三)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的,除已注明的外,以证书证件(证明)中落款时间为准,计算时间均统一截至2024年5月1日。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委托瑞安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一)报名程序
1.报名
采用现场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5月28日23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咨询电话:0577-66883206
【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2)现场报名地点:瑞安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瑞安市安阳路772号三楼306室)。
【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要求提供的材料,以电子版或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ragqzp@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注明:“岗位+姓名”。发送电子邮件后请电话联系确认。
【报名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本人页);学历证书(国内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执业资格证(岗位如有要求)、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岗位如有要求)、历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及单位相关工作证明或佐证(岗位如有要求);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3.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招聘单位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若发现一切违背招聘的原则及资格等相关事宜,将一律取消该考生的报考或录用资格。
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3;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经研究后决定该岗位是否核减招聘计划或放宽岗位条件。
(二)面试
1.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含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即考试最终成绩,如考试成绩同分的,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相同则以职称证书级别优先;若以上均相同,则另行加试;
3.各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4.经招聘单位面试后研究认为若无合适人选的,该岗位可以空缺。
(三)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按照报考人员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由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档案内有无违纪、处分等异常情况;审查有无涉刑、涉黑、涉黄、涉毒及受行政处罚等情况;审查有无失信等情况及其它招聘单位认为有必要审查的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考察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聘用对象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其它事项
(一)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与招聘单位约定时间后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岗位要求工作年限、工作经验和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及相关证明,两者间应存在强关联性,两者间逻辑关系不吻合的视同不具备年限要求。
(四)聘用人员列入用工计划数管理,但不具有国企身份。
(五)用人单位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聘用人员的工作岗位,如聘用人员不服从安排,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人员不具有国企身份。如用人单位因集团公司退股或其他原因停止经营,则解除劳动关系;全年薪酬待遇发放标准按照用人单位相关薪酬和考核制度执行。
(七)本公告、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具体要求有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