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我校2024年公开招聘的情况,以及师资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需求,经研究决定发布本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9年,学校成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21年,学校列入浙江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专业技术岗位54人(具体招聘计划见附表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3.博士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副高、高级技师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岗位另有说明的除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和其他要求等详见附表1。各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按照门类、类、具体专业进行设定。招聘单位将结合专业目录和招聘岗位实际需求,对专业条件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接受应聘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相对应。专业的认定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招聘时间
“招聘计划(一)”招聘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核,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报名
1.应聘者将个人简历以及本人基本材料(包括本人受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和身份证、初始学历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能反映情况和证明水平的材料扫描件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taizhouzhiye@163.com(请在报名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高校人才网)。
五、待遇
聘用人员除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资、保险等待遇外,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标准的,将提供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方面的待遇。具体见下表:
层次 | 资助力度 | |||||
安家费(万元) | 商品房购房补贴(万元)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博士津贴 | |||
学校 | 台州市 | 学校 | 台州市 | 学校 | 学校 | |
顶尖、领军和高端人才等 | 引进待遇面议,具体按签订协议内容执行。 | 3万元,分六个学期发放 | ||||
专业带头人 | a档55 |
b档35
b档180
理科50
b档30
b档110
理科50
b档20
c档7
b档90
c档50
理科40
b档20
c档7
b档80
c档40
理科40
理科20
理科20
1.符合《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顶尖、领军和高端人才等,以及除学校柔性引进人才、教授外的其他正高人才,校内待遇一事一议。
2.上述引进人才待遇中包含台州市政府提供的购房补贴和安家费等,具体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3.引进人才(校内待遇):安家费在进校时一次性支付,不购房的情况下,服务期前两年购房补贴按每年5%发放作为过渡住房补贴。如果夫妻双方同时引进的,按各自人才层次分别兑现待遇;引进人才不重复享受学历、职称待遇。
4.以上引进对象在学校的服务年限及违约事项参照学校有关文件相应条款执行。
5.海外著名高校指qs、the、unews三大排名前100的高校,“相当高校”指博士学位学科在教育部当期有效排名前10位的。
6.高技能人才参照《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等相关文件。
7.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房票补贴、安家费,具体见上级有关文件。
六、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应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4.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招聘单位可终结应聘程序。
5.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若未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未在规定时间解除聘用关系的,视作放弃。
6.聘用人员使用报备员额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7.新聘用教师(含实验员)必须在正式人事关系办理完毕后三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学校将予以解聘。
8.报考条件中有关专业技术职务或资格,仅作为岗位招聘的补充条件,不作为岗位聘任的依据。
9.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计算至公告发布之日止。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水平资格以及工作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和工作经历计算至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发布之日止。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和社保参保证明为准。全日制在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七、咨询:
联系电话:范老师18011799045
邮箱:taizhouzhiye@163.com【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附表:1.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聘计划一
序号 | 部门 | 岗位名称 | 学科及专业(一级学科) | 学历(职称) | 人数 | 其他要求 |
1 | 顶尖、领军、高端人才 | 专业不限 | 3 | 顶尖、领军、高端人才需符合《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 | ||
2 | 紧缺专业群带头人 | 经济学类、工学类、理学类、管理学类 | 博士且具有高级职称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正高职称 | 3 |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均需为第一完成人): |
1.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科技进步奖或教科研平台负责人;
2.参加国家级比赛(含指导学生参赛)获奖;
3.省级及以上示范重点专业(群)专业、省级优势专业、省级特色专业、省优质校骨干建设专业、重点专业主要负责人(相同级别的学科带头人亦可);
4.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5.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及以上或主持省部级项目2项及以上;
6.省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团队负责人。
1.40周岁以下;
2.专业负责人或专业群负责人,具有一定的专业建设和管理经验;
3.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1项;
4.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或者省级及以上教学能力一等奖;或者指导学生获省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排名第一);
1.省级及以上双高专业群负责人;
2.教师教学能力竞赛国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奖团队负责人(排名第一);
3.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类项目或科研项目主持人;
4.国家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
5.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6.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负责人(排名第一);
7.国家教材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8.主编国家规划教材2部及以上;
9.国家虚拟仿真实训基地负责人;
10.国家教学资源库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三);
11.国家级实训基地负责人;
12.国家级专业负责人(教育部立项);
13.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负责人;
14.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15.省级及以上人才项目认定;
16.教育部专业标准编制装备制造类其中一个专业负责人;17.其它以上未包含的国家级基地建设负责人、省级及以上专业或学科负责人、省级及以上科研实验室负责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