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蒙林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沂蒙林业”)成立于2010年5月28日,为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范围包括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林业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各类林业工程项目可行性论证、编写使用林地的可行性报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等。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集聚人才,满足经营发展对人才的迫切需求,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现将山东沂蒙林业有限公司2024年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计划招聘2个岗位,共计3人。具体招聘岗位和数量见《山东沂蒙林业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要的专业知识,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无不良履职记录,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等资格条件。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计划表中要求为准。
(五)所列资格条件中的时间计算至2024年8月。
(六)应聘人员年龄应在岗位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范围内。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与沂蒙林业及出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临沂市国资委网站(http://lysgzw.linyi.gov.cn/)等平台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方式仅采取邮箱报名、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招聘期间应及时查看邮箱发布的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8:30至2024年8月30日17:3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任何方式提交的报名材料。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扫描件至lyfwzxzp@126.com。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材料需打包压缩,压缩包名称统一命名为“报名岗位+姓名+联系方式”。相关报名材料及具体要求如下:
1.认真填写《山东沂蒙林业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由报名人员签字;
2.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pdf格式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页或手机页面截图无效);
5.取得的其他证书(资格证、职称证书、业绩成果、荣誉证书等)。
3.资格审核:沂蒙林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反馈,报名人员须在修改和补充材料后在报名时间内重新提报。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具体审核结果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等形式进行反馈。现场资格审核地址以具体通知为准。
最终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或核减招聘岗位;核减和取消聘用计划岗位的报考者,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8月26日9:30—8月31日17:30。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
(一)笔试
现场资格审查后进行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二)面试
计划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下的,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确定现有参加笔试人员为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查看有关信息。
根据应聘人员资格审核、笔试情况,集中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张贴。面试成绩设最低达标线,最低达标线为70分,低于达标线不予录用。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
根据最终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
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名单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并对公示无异议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沂蒙林业组成考察组,通过实地考察、查阅档案、查验证明或电话访谈等方式进行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用人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配合考察并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等不适宜或影响招聘的,有权直接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体检
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沂蒙林业负责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
2.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的。
3.请他人顶替体检或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的。
4.有其他作弊等行为的。
七、公示及聘用
对经上述程序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公司研究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确定被聘用的人员,须服从沂蒙林业统一安排,遵守沂蒙林业单位管理制度。如个别岗位没有适任人员,或者无法与应聘者协商一致,将对该岗位延期或终止招聘。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工作地点和薪酬待遇
工作地点为临沂市兰山区,具体工作地点根据沂蒙林业分配岗位所在地确定,入职后岗位分配须服从沂蒙林业统一安排,无法协商一致的解除劳动关系。薪酬待遇根据具体分配岗位确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二金,提供各类培训、学习机会。
九、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于有回避等影响招聘公平公正情形的,应当在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提前主动说明。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二)本次招聘以沂蒙林业名义统一组织。招聘过程中重大问题由沂蒙林业集体研究决定。沂蒙林业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对岗位资格条件做进一步调整解释等。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附件内容,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的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及聘用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从未编辑或出版过任何招聘考试参考资料,从未向任何机构提供过考试相关的资料和信息。除本次发布的招聘信息外,不再招聘其他人员,也不在临沂市以外地点安排招聘相关工作,请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五)本简章及其未尽事宜由沂蒙林业负责解释,依照上级主管部门等有关规定执行,沂蒙林业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六)如有其他事宜请电话或现场咨询,联系电话:0539-8300976,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173号(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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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蒙林业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3日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