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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开化县面向浙江省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促进我县体育事业发展,提高我县竞技体育水平,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浙江省运动员聘用实施办法(暂行)》(浙体人〔2009〕42号),决定面向浙江省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开化县少年业余体育运动学校举重教练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诚信廉洁,勤奋敬业; (二)曾被浙江省运动队正式招聘(招工),在训3年以上,运动成绩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并经原招工单位审核正式退役,且退役后尚未被安置到事业单位的优秀运动员;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户籍、性别不限; (六)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如下程序进行。根据《浙江省运动员聘用实施办法(暂行)》(浙体人〔2009〕42号)精神和我县体育人才紧缺的现状,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一)发布公告 通过开化县人民政府网(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www.kaihua.gov.cn/col/col1229553694/index.html)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招聘的后续信息一般只在上述网站公布,不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 (二)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现场报名地点:开化县少年业余体育运动学校。地址:开化县占旭刚体育馆(开化县江滨南路9号) 3.报名材料: (1)《开化县面向浙江省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5)浙江省内退役优秀运动员相关材料(正式招工和退役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有关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由开化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在开化县人民政府网(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www.kaihua.gov.cn/col/col1229553694/index.html)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进入技能考核程序。在公示期间,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有问题反映的,由开化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调查核实,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技能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专项试教的形式进行技能考核。专项试教主要对其带训项目进行试教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专项试教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技能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入围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考察 根据技能考核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公示。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按照《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41号)要求,查询入围考察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期间本人放弃的,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技能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聘用制管理,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新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后,须在本县各级事业单位服务满5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依法服兵役的除外)。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要主动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报考人员对在开化县人民政府网(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www.kaihua.gov.cn/col/col1229553694/index.html)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570-6523295。 5.本公告由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开化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开化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共同研究决定。咨询电话:0570-6520320、0570-6523295 附件1:开化县面向浙江省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化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