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平南县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机关食堂女服务员1名。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身体健康并有健康体检证明,服从安排,具备较强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五官端正,熟悉计算机日常办公操作、在企事业单位食堂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四)年龄40周岁以下;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9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休息日除外)。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址:平南县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平南县平南街道城顶街1号县政府大院7号楼一楼101室),咨询电话:0775-7822595。
4.报名材料:
应聘者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一式一份存档备查):
(1)毕业证书;
(2)身份证;
(3)报名表(见附件);
(4)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的职位要求和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面议,聘用人员不享受年终绩效奖励,食宿自理。详情可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775-7822595。
附:平南县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平南县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