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备所聘岗位需要的文化素养、专业知识(学术研究能力)或专业技能。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研究生毕业并已取得相应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的研究生,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9月25日至2005年9月24日);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9月25日至2005年9月24日)。
6.应聘人员须通过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或达到相应水平,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
(2)工作期间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3)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失范问题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行政处罚以及被开除公职的。
(5)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5日-2023年9月28日。
2.报名方式:需通过学校人事处报名应聘。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为rcjlzx324@163.com。
3.报名提交材料
(1)东北石油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
(2)东北石油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硕士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生干部经历、荣誉、获奖等相关材料。
(6)其他所需证书和科研成果(论文、专利等),其中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明确标注大类分区;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7)提供辅导员(组织员)、思政课教师或高校工作证明。
(8)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9)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岗位编号+岗位名称)。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
(2)应聘人员信息表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13日。
资格审查期间,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通过邮件或电话回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申诉(联系电话:0459-6503262),申诉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申诉未通过的,报名无效。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岗位、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经学校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岗位计划调整在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公布(http://rsc.nepu.edu.cn/)。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及地点:在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公布(http://rsc.nepu.edu.cn/)。
2.确认材料:报名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应聘人员需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现场确认时将签订材料真实承诺书;对于提供材料不齐或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4.现场确认核查后,证书、成果材料、证明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
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于资格审查后在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通知公布(http://rsc.nepu.edu.cn/)。
2.考试形式和内容
对设定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岗位采取面试办法进行;其他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一)笔试按百分制计分,由公共基础部分(30%)和专业知识技能部分(70%)组成,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进入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实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未达到3:1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查询、公布(http://rsc.nepu.edu.cn/)。
(二)面试按百分制计分,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与答辩、学术科研成果测评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或面试超过三分之二(含)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及以下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面试当日出现缺考,不影响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设定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岗位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为面试成绩,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并列,以学术成果高者优先。
(四)其他岗位总成绩计算方式: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