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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赴武汉大学公开招聘公告》(2024年10月28日)规定的程序,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经过公开报名、面谈、体检和考核,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面谈、考核、体检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市农科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以上公示拟聘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反映;联系电话:0574-89184009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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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