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33号)、《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人社厅发〔2019〕5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1〕305号)、《关于新增公益性岗位计划的批复》(晋人社厅函〔2024〕3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类型及数量
招聘人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数量26名。
二、报名条件
凡具有本县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登记失业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或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缴纳失业保险满6个月的;
2.低保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3.残疾失业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登记失业状态。每个零就业家庭只限1人申请认定;
5.被征地农民: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土地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6.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退出现役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7.长期失业人员: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2年以上的;
8.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残疾人;(脱贫劳动力高校毕业生、雨露计划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优先)
三、岗位待遇聘用的人员无编制,属公益性岗位,期限三年。月薪按照五台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同时按规定为招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8月28日(报满截止);
2.报名地点:五台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五台县文昌路劳动大楼四楼),报名需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3.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人需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红底二寸免冠照4张,并填写相关申报表格。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提供县民政部门出具的现在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脱贫(监测)户高校毕业生(提供农业农村局脱贫人口查询证明)、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含高等特教学校全日制本科专科残疾人毕业生,提供残疾证明))。
(2)“4050”人员属于改制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交《解除劳动合同书》原件。
五台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