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纪委市监委下属临海市廉政教育中心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临海市范围内公开选聘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人数
综合管理岗位1名。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选聘范围为临海市范围内的财政全额补助(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能力,品行端正,廉洁自律,甘于奉献,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2.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性别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镇(街道)纪检监察专职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1982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
5.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试用期已满在现单位工作满3周年(镇、街道满5周年,含试用期),非新录(聘)用人员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含)。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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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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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情形。
5.其他不适宜选聘的。
三、选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个人自荐的如入围面试环节须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单位同意,在面试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5月22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临海市纪委市监委干部室(临海市政府行政大楼1427办公室,联系电话:0576-85221140)。
3.报名要求。要求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填写好的《临海市纪委市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本人撰写的调研文章、论文等。
(二)资格审查。市纪委市监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聘考试。选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取消选聘计划数。
(三)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60%计算。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前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选聘证明的或放弃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实际人数不足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由市纪委市监委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选聘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公示和交流。综合素质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选聘人选,经公示期5个工作日,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规定办理交流手续。
四、其他事项
1.纪律要求: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报考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2.本公告由临海市纪委市监委负责解释。
中共临海市纪委
临 海 市 监 委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