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聘岗位:一般辅助岗位(陶瓷制作)1名
2、岗位待遇:根据虞人社〔2015〕155号文件和虞政办函〔2019〕12号标准,按照一般辅助岗位人员执行。
招聘对象条件
1、年龄在18-25周岁。
2、招聘对象性别:男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报名前已获得毕业证书,熟练掌握陶瓷烧制技艺各个环节,能够全过程独立制作各类陶瓷工艺品,此所指全过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环节:揉泥、拉坯、修坯、施釉、烧制等,并具有良好的美术功底,善于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稳重踏实,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6、事业单位的编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7、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
招聘工作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网上报名、资格条件网上初审、资格条件现场确认、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8日-2022年3月30日(下午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及资格条件网上初审。符合资格条件人员报名时需提交《绍兴市上虞区越窑青瓷研究所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并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件的扫描件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压缩成一个文件发至电子邮箱(1842616109@qq.com)进行网上资格条件初审,压缩文件及邮件均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填写相关内容,并密切关注复邮信息。网上初审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再到现场进行资格条件确认。
报名联系电话:18225858487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82597620(青瓷研究所)
3、现场资格条件确认。网上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初审通过的,将进行现场资格条件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填写好的《绍兴市上虞区越窑青瓷研究所公开招聘报名表》一份、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以上原件备复印件各一份),携带本人近期免冠1寸半身彩照2张。若应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的编外在职人员,还应提供所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条件。现场资格条件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招聘办法
4、考核方式
报名10人以下直接专业测试(面试),面试时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学历证书原件。报名10人以上(含10人)专业测试(面试)加笔试,笔试内容为陶瓷烧制技艺、越窑青瓷发展史、理论等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入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前10名确定,进入专业测试(面试)资格。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果报考岗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数不足1:3比例,自动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工计划。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总分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专业测试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参照职工体检套餐标准对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己承担,体检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参照招工体检套餐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有实际用工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考察结束后,按规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考察不合格或考察通过后本人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序予以递补(先体检再考察)。
(五)聘用
经体检、考察,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二个月,能够胜任工作的人员留用。录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
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2.应试者一经录用,与绍兴市上虞大众劳动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合同二年一签。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3.录用者待遇参照绍兴市上虞区越窑青瓷研究所其它编外人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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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原标题:绍兴市上虞区越窑青瓷研究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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