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丽水市青少年宫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3名(民乐教师1名、益智教师1名、文学写作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体检、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记录。
2.热爱校外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学历、年龄、专业条件。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招聘岗位
(一)民乐教师
本科音乐类及教育相关专业毕业,精通任意一种民族乐器。需有教师资格证,有相关教学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益智教师
学前教育、播音主持、戏剧表演等相关专业,普通话要求二甲以上。需有教师资格证。
(三)文学写作教师
中文等相关专业,普通话要求二甲以上。需有教师资格证。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5日至8月25日止(周日休息)。
2.报名要求:请符合条件人员填写《丽水市青少年宫合同制教师及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并提供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到丽水市青少年宫(莲都区大猷街34号)b204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578-2072138。
3.资格审查:按要求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二)考试
1.采取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1:3比例确定入围下一轮考察的人员。
2.如应聘人员专业能力或综合素质未达到招聘岗位要求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计划。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工作待遇
1.录用者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年薪5万元及以上,多劳多得,上不封顶。
2.享受全职双休,五险一金,带薪调休,各类假期,年度体检等。
3.本次招聘具体工作及未尽事宜由丽水市青少年宫负责解释。
附件:丽水市青少年宫合同制教师招聘报名表
丽水市青少年宫
2020年8月5日
相关附件下载:丽水市青少年宫合同制教师招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