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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面向社会考核招聘9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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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赣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短缺人才直接考核聘用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求,定南县决定2024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9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定南县2024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共计9个岗位,计划招聘9人。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等信息详见《定南县2024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的人员、审计尚未终结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等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9.定南县编制内管理的在职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

此外,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1.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定南县2024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考生在报名期间(截止2024年8月20日前)须满足本次招聘的所有条件。

2.学历条件:报考人员的身份、专业、学历、学位需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为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二三版,附件3)所列为准。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8月19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8月19日及以后出生(注:8月19日为报名第一天)。

5.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除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6.未满服务期或处于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在报名截止日前与所在单位解除录(聘)用关系(以主管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批复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四、考核招聘程序

本次定南县2024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

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定南县行政中心325室)。

3.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一名被委托人只能接受一名考生的委托。

4.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蓝底彩照3张。

(2)《定南县2024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1份(附件2)。

(3)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含大学本科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1份,请注意有效期限应在2024年12月31日以后,以便核查有效性);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报考。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择业期内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的须提供档案存放部门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5.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务必关注“定南人社之窗”微信公众号,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及相关面试工作事项将在“定南人社之窗”微信公众号公告。逾时未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考生本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岗位代码“DN202409”需增加“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生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技能测试高分者。技能测试内容及考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面试成绩70分以下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若同一岗位末位同分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高分者入闱体检。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岗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考生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岗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岗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计算时去除畸低分50以下,畸高分90分及以上)。

当某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之比大于30:1时,增设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合格线上所有人员进入面试。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仅参加了笔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笔试内容及考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的缺额,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

2.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定南人社之窗”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聘用通知下发后,拟聘用人员不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并转递档案的(怀孕未完成体检的除外),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个人放弃聘用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2.本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考生报名即视为接受服务期要求,须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辞聘、调动的,将按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3.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若考生现为行政编制的,聘用后为事业编制。若考生现为副科(八级职员)及以上职务的,聘用后按九级职员执行。

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除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1.生活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1200元/月的生活补贴,连续享受3年。

2.人才津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在岗工作满1年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3万元人才津贴,分3年发放。如5周年服务期限内离县,须全额退回。

3.人才激励金。5周年服务期限已满且选择继续在我县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人才激励金10万元/人。

4.人才住房。聘用人员在定南县没有住房的,可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享受人才住房。

5.配偶福利。聘用人员的配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且愿意随调到我县的,可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协调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安排工作。

6.教育服务。聘用人员的子女就读学前、义务教育,可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享受子女入学优惠政策。

六、有关要求

1.本次招聘全程接受市人社局监督和指导。

2.对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招聘过程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4.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七、咨询与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定南县人社局:0797-4289708。

监督电话:赣州市人社局:0797-899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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