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绍兴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绍兴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编外用工13名。(具体岗位设置及要求详见附件1)
附件1:公开招聘编外用工计划表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岗位要求,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有责任心,吃苦耐劳,踏实肯干;
4.有较强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其他条件;
6.符合各岗位具体要求。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12月12日-12月25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
养老护理员1岗位报名地点:绍兴市社会福利中心3楼311室(绍兴市越城区北海街道胜利西路1239号),联系人:应女士,联系电话:0575-85337606。
养老护理员2、康复师、社工、驾驶员岗位报名地点:绍兴市社会福利院3楼304室(绍兴市越城区城南街道新村村358号),联系人:蒋女士,联系电话:0575-88361801。
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需随带《绍兴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一寸免冠证件彩照3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所需证件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可出具所在单位书面证明或劳动合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比例的,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取消计划。
五、考试
康复师、社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和岗位计划数比例高于6:1的,进行笔试和面试,满分各100分,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和岗位计划数比例低于(含)6:1的,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养老护理员1、养老护理员2、驾驶员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根据成绩先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不符合录用要求的,不进入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中因放弃或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按岗位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考察中未发现有违法违纪等影响录用情况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绍兴市民政局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情况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办理聘用手续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到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情况或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产生的缺额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其他
报名人员应真实、准确、有效提供有关资料,如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原则上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与派遣机构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根据报名岗位性质,按照绍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