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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招聘优秀高层次紧缺人才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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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嘉兴市教育局同意,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高层次紧缺人才14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清华附中嘉兴学校高中部(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位于名人辈出、文化璀璨的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浙江嘉兴,是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的公办重点高级中学,是浙江省唯一冠名清华品牌的基础教育学校,属于清华大学和浙江省在教育领域省校合作的重点项目。

清华附中嘉兴学校高中部地处风景秀丽的湘家荡景区,校园环境清新雅致,充满浓郁的文化气息。学校占地面积130余亩,总体办学规模为36个班。学校紧密依托清华优质教育资源和成功办学经验,扎根江南文化沃土,以“清华品质、国内一流、世界名校”为办学目标,秉承清华大学“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精神,发扬清华附中在办学理念、管理模式、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教师发展等方面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培养“理想远大、品德高尚、全面发展、学有所长”的时代新人。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岗位11个,共招聘14名,具体如下: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范围 招聘人数 专业/学科 学历/学位 其他要求 开考比例 考试方式
1 高中数学教师1 在职教师/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

 

2 数学及其相关专业 ①社会人员/在职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应届毕业生须具有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社会人员/在职教师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且曾获县(区)级及以上赛课类比赛奖项或教育教学荣誉称号。

 

 

 

 

 

1:3

笔试+面试
2 高中语文教师1 2 语文及其相关专业
3 高中政治教师1 1 政治及其相关专业
4 高中英语教师 1 英语及其相关专业
5 高中物理教师 1 物理及其相关专业
6 高中数学教师2 在职教师/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

 

2 数学及其相关专业 ①社会人员/在职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

社会人员/在职教师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且曾获县(区)级及以上赛课类比赛奖项或教育教学荣誉称号。 1:3 面试
7 高中语文教师2 1 语文及其相关专业
8 高中政治教师2 1 政治及其相关专业
9 高中历史教师 1 历史及其相关专业
10 高中地理教师 1 地理及其相关专业
11 高中化学教师 1 化学及其相关专业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

1.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视同。

2.2022届、2023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形的,可视同2024年应届毕业生:

(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22年7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无单位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4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3)国家规定需视同对待的情形。

(二)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不含市属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嘉兴教育事业。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14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对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对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省特级教师等高层次紧缺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四)具有招聘岗位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需在有效期内)(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应聘者,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确定为聘用人员的,必须在正式报到后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等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其研究生或本科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即可);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本公告涉及的相关荣誉(获奖)、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要求计算截止到2024年6月14日。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下午17:00,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日前使用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

2.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上传以下报名材料扫描件或照片作为附件:

(1)报名表(见附件1和附件2,须由本人承诺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提供所在学校的注册证明或学期成绩等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及中文翻译件。2022届、2023届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择业期考生承诺书。

(5)相关荣誉(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合同)等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岗位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全面等影响资格审查的,由应聘人员负责。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和审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资格初审结果在嘉兴教育网上公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得低于规定的开考比例,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因材料不齐或条件不符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或因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公布资格初审合格名单后24小时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或补齐材料报原来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未补齐材料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资格复审由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方式见招聘计划表,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

1.笔试。

(1)时间、地点:暂定2024年6月22日(星期六),地点设在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校内(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北辰路501号),具体时间、地点在嘉兴教育网另行通知。

(2)形式、内容:形式为闭卷考试,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思想理论、专业知识等,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按比例计算最后一个入围评定成绩并列的同时入围);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3)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在嘉兴教育网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安排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为入围面试人员。

(1)时间、地点:时间暂定2024年6月23日(星期日),地点设在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校内(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北辰路501号),具体时间、地点在嘉兴教育网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不能参加面试。

(2)材料:入围人员须按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一套(其中报名表需A4纸正反面打印并承诺签名)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1)时间、地点:暂定2024年6月23日(星期日),地点设在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校内(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北辰路501号)。

(2)形式、内容:采取“模拟上课+现场提问”形式,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基本素质等。每人面试时间13分钟(其中问答3分钟)。

(3)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75分为合格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在嘉兴教育网公布。

(四)体检、考察

1.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面试成绩相等的则需进行面试加试。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递补。

(五)公示和签订就业协议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2024年应届毕业生按程序签订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原则上统一在2024年8月份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一般为5年),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嘉兴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嘉兴市教育局、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符合嘉兴市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可享受相应的购房、租房补贴等人才奖励政策,具体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公开招聘各岗位聘用人员约定5年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限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依据有关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后续事宜将在嘉兴教育网(网址:www.jxedu.net.cn)发布,届时应聘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五)应聘人员可于每周一至周五9:00-16:00电话咨询招聘单位。

咨询电话:0573-83620852、83620853(王老师)

监督电话:0573-83850331(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573-83850525、82228947

附件:1.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优秀高层次紧缺人才(二)报名登记表(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用表).docx

2.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优秀高层次紧缺人才(二)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用表).docx

3.择业期承诺书(样张).docx

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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