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2024年仁寿县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相关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2024年仁寿县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中依据“考核设最低分数线,考核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含各环节递补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核成绩最低分数线划分规则为:所有参加考核人员有效考核成绩平均成绩的80%。”及“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依据招聘岗位和名额,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同岗位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加试一轮,按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规定确定体检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宜
(一)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2024年8月24日(星期六)上午7:30前,在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集中(仁寿县怀仁街道仁寿大道延伸线45号),统一前往体检医院。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
(三)复检及递补
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复检考生到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参加考核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考核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署名的两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
2.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能按时参加体检,凡未在8月24日上午7:30到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集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三、本公告由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8-36285701。
附件:2024年仁寿县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4年8月20日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