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2年平阳县县属国企公开招聘正式编制员工(第二批)的公告》精神,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中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且有部分考生未通过资格复审或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视作其自动放弃和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空缺资格按照同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现将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参加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序号
|
报考单位 |
准考证号 |
姓名 |
岗位代码 |
笔试成绩 |
名次
|
备注 |
1 |
平阳县鳌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20220011302 |
徐晨倩 |
015 |
58.60 |
4 |
放弃或不符,无递补人员 |
2 |
平阳县新鳌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20220011310 |
钟锦锋 |
016 |
68.04 |
4 |
放弃或不符 |
20220011311
|
刘文文 |
016 |
66.22 |
5 |
递补 |
1.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2月2日。
2.资格复审地点:平阳县直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平阳县昆阳镇飞鳌大道1248号科技馆4楼)
3.携带材料: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报名表(从网报平台中下载打印)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研究生同时还应提供相应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生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证件(证明)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录取资格。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复审,代复审者除携带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咨询电话:0577-58193393。
平阳县鳌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平阳县新鳌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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